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由搏击项目安全管理的函
发布时间:2021-07-07
来源:中华武术传承网 浏览次数:97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机构):
自由搏击项目作为外来新兴搏击类项目,自进入我国以来,为繁荣体育市场、丰富人民生活、促进武术项目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我中心作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按照总局要求承担全国自由搏击项目管理职责。鉴于自由搏击项目存在高危险性,为进一步加强自由搏击项目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明确监管职责。2017年国家体育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武术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体政字﹝2017﹞107号),明确规定“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武术管理机构(包括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和武术协会)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加强对武术赛事活动(包括综合格斗、自由搏击、泰拳等搏击类新兴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各单位要按照《意见》要求和属地原则,切实加强属地内自由搏击项目的监管。
二、提高安全意识。要深刻认识自由搏击项目的高危险性,深刻认识项目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坚持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着力防范化解自由搏击赛事活动重大安全风险。
三、加强安全管理。各单位要主动及时排查和化解属地内自由搏击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按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和《体育总局公安部民政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搏击类项目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做好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不断强化自由搏击赛事活动举办方和参赛者的安全责任意识,督促指导其严格执行《武术搏击类赛事活动办赛指南(试行)》和《武术搏击类赛事活动参赛指引(试行)》中关于自由搏击项目的竞赛组织标准和相关要求,落实好“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应急处理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赛事组织方案”,坚决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相关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把自由搏击项目管理好。如本单位无自由搏击项目管理职责,请立即向本省区市体育局领导报告,请其明确本省区市自由搏击项目管理单位和责任人。请各单位填写自由搏击项目责任人信息表,于7月5日前报我中心会员服务和活动监管部。
联系人:陈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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